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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災場所生存
火災場所生存之多少
火災可怕的主要原因乃是火災過程中材料燃燒產生的結果明顯威脅到人員性命,無論是對火災燃燒區域內或鄰近區域人員。
惟其相對嚴重性是依每一次火災狀況而定。火災人命安全之效應敘述如下:
氧氣耗盡(Oxygen depletion):
一般人類慣於在大氣正常含氧量(濃度約21﹪)下活動,當氧氣濃度低至17﹪時肌肉功能會減退,是所謂缺氧症。在10~14﹪氧氣濃度時,人仍然有意識,但顯現錯誤判斷力,且本身不察覺。在6~8﹪氧氣濃度時,呼吸停止,將在6~8分鐘內發生窒息死亡。由火災引致至之亢奮及活動量往往增加人體對氧氣的需求,所以實際上在氧氣濃度尚高時,即可能已經出現氧氣不足症狀。一般人存活的氧氣濃度低限為10﹪,然而能否到達此程度及多快到達,則依每次火災及燃燒區域內不同位置而定,因為此濃度受可燃物數量、燃燒速度、燃燒區域體積及透氣速度率所影響。
火焰(Flame):
熱(Heat):
毒性氣體(Toxic gases):
一般高分子材料之熱分解及燃燒生成物成份種類複雜,有時多達百種以上,然而對人體生理具有毒
性效應之氣體生成物僅是其中一部分,這些氣體之毒害性成分基本上可分為三類:(1)窒息性或昏迷性成分。
(2)對感官或呼吸器官有刺激性成分。
(3)其他異常毒害性成分。